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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處長葉寧演講談匯流五法革新

記者林湘芸/報導

  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葉寧於5月19日至交大客家文化學院「傳播科技政策與日常生活」課程演講,演講分為三大主題,講述數位匯流、通訊法制的過時以及近期匯流五法的革新。

數位匯流 改變通訊傳播現況

  葉寧在一開始先講述數位匯流的歷史,過去電信總局只負責電話通訊,新聞局則管理廣播與電視,隨著時代變遷,多數人認為通訊及傳播是同一件事情,於是在2006年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最大的目的在於促進數位匯流。葉寧提到,10前他所想像的數位匯流與現在所看到的數位匯流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過去沒有Line、Facebook等社群軟體,「從前的數位匯流可以說是願景,對現在來說卻是無法追趕的事。」但現今法律仍落後,所以需要一套法律做整合,10年過去,通訊傳播匯流五法草案在今年5月5日通過,數位匯流儼然是現實而非趨勢。

  匯流造成傳統影音話務的收入不斷下降、寬頻行動通訊的需求沒有界線、跨業跨境競爭以及服務無所不在。葉寧表示現在社會處於多螢時代,根據統計,全球上網人口已經占總人口的43.4%,台灣全體上網人口數占1764萬人,顯現現代人已離不開數位生活。

舊法過時 訂定新法

  第二部分則介紹通訊傳播法制,首先介紹電信法及廣電三法的歷史,並以敘述各國通訊傳播法制近年的發展改變,葉寧以「不但歷史悠久,而且只看見台灣。」這句話來對比台灣通訊傳播法律的過時。另外,監理機關所在乎的是不再只是各產業的問題,取而代之的是整體服務所帶來的影響,包含國際或消費者保護等。

  因應上述的問題,需要訂定新的匯流法取代電信法及廣電三法,原先廣電三法透過修法做調整,然而效果有限,遂決定訂定新法。但訂定新法仍面臨問題,一是在新舊法交替時,需要完善的過渡條款;二是應該訂定多少部法律,最後考量避免一法造成錯縱紊亂的狀況、水平與垂直仍需調和、並希望能夠自主由管制走向競爭,訂定匯流五法。

時代變遷 通訊傳播新的面貌

  在近期匯流五法革新方面,葉寧以有線電視為例    ,談匯流五法如何解決有線電視產業的問題,如:反媒體壟斷、影音串流服務(OTT)是否規管、本國文化維護。反媒體壟斷方面,在數位匯流下,媒體跨業、跨境競爭,其實難以壟斷市場;NCC也參照元智大學「OTT白皮書4大建言」訂定相關法條;另外以行政管制維護本國文化。

  最後葉寧以孫梓評「無聲派對」及阿潑「線上線下」兩位作家的文章,勉勵同學不要回頭去談論20世紀通訊傳播產業所遇到的問題,這些問題在21世紀會有不同的面貌,也因此新的通訊傳播匯流五法才會產生,「雖然我們還留著上個世紀的陰影,但總是不希望他們陰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