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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01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101.2.16截止)

  國科會檢送修正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並函知101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開始接受申請,已將函文附件以電子公文發送通知各系所中心單位轉知參辦。校內線上作業截止收件日為101年2月16日止。

本次作業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作業要點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二、第3點申請資格:

(一)新增學生「不得為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二)修正指導教授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並修正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三)新增「同1件計畫僅限1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1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三、第7點申請方式:應製作文件刪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四、新增第11點:研究計畫經核定補助後,學生或指導教授於研究期間如不具備第3點要件或無法從事研究時,申請機構應辦理註銷或中止等事項。

五、新增第16點:申請機構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經國科會催辦仍未完成結案者,國科會即追繳該計畫補助經費或於申請機構下期計畫撥款項內將未結案之補助經費扣除。經費結報或研究成果報告不合規定,經國科會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亦同。

  請申請人先行上網註冊,將歷年成績證明正本掃描成彩色電子檔後上傳,以利辨識,並請將申請案「繳交送出」至就讀系所主管;待系所主管(或授權系所承辦人)線上「確認」後,再請指導教授(請先確認個人基本資料正確)於網路上傳初評意見表並「彙整送出」同意指導;最後由計畫業務組上線確認無誤及以憑證磁片「彙整送出」,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本校申請學生之系所主管(或授權系所承辦人)請以各系所辦理國科會計畫業務現有之登錄帳號及密碼,上網確認學生申請案件。並請系所將線上申請案件先行初檢,確認申請人表C802符合10頁內之規定及上傳之資料完整清晰並審核資格條件後,列印名冊(樣張)一式2份及印有條碼之表C801、表C803及學生在學證明文件等資料於校內截止收件日前送計畫業務組查對備存彙辦,俾依規定於限期(101年2月22日下午5時止)前送達辦理申請。

線上申請相關作業請參照「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辦理,詳細資訊請自行至國科會網頁查詢。(連結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