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與科技學士碩士班 與 科技法律研究所 雙主修

申請時程

申請時間:第二學期起至第六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經所屬主系所及加修系所同意,送註冊組登錄後即獲得修讀雙主修資格。
辦理時間:每學期上課開始日至第三週結束

修科碩雙主科法所修課標準

傳播與科技學系碩士班

必修必選自由選修總共
615627

*亦需取得畢業所需點數8點

科技法律研究所

必修特殊選修選修總共
117~221~624

科法所修課規則

先修課程(42)

科目名稱
基礎法學(必修習美國法至少兩門)

必修課程(1)

科目名稱學分
碩士論文研究1

特殊選修(17~22)

科目名稱學分
專業學群課程8~12
美國法類2~3
新興科技與產業類2
進階法學類2
法學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法學實證研究3
專題討論0
科技法律服務學習0

選修課程(1~6)

*先修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相關連結

雙主修

各入學年相關修課規範請到「教務處>課務組>課程資訊」查詢。
網址:https://aa.nycu.edu.tw/aa/ch/app/folder/2501

申請時程

第二學期起至第六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經學生所屬主系所及加修系所同意(學生已通過主系所學位考試者,則僅須經加修系所同意),送註冊組登錄後即獲得修讀雙主修資格。

修課認定標準

  1. 需修滿主學系所及加修系所規定畢業科目學分
  2. 完成主系所及加修系所各一篇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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