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徵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稱:行政專員)一名

招聘訊息

一、職稱:行政專員。

 

二、工作項目:

(一)系級各項會議業務

(二)系所招生事務

(三)課程規劃與鐘點核計

(四)系所網頁維護和管理

(五)教師徵聘

(六)法規、規章編修

(七)公文處理、經費核銷

(八)其他臨時交辦業務等

 

三、公告期間:自 115 年 7 月 10 日起至 115 年 8 月 19 日止。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五、待遇:比照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專員職級規定(12級,39,180元/月起薪)。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專長或相關證照:

  1. 工作態度細心認真負責、具高度服務熱忱、擅長溝通協調、具獨立作業能力。
  2. 具公文擬稿能力並熟悉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處理軟體。
  3. 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可附證明文件)。
  4. 熟悉學校行政作業者優先考量。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上班地點:六家校區(新竹縣竹北市六家五路一段1號)。

 

十、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二)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僱用。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務代理」,於115年8 月19 日前 Email至cjh61@nycu.edu.tw

(一)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照、聯絡電話、Email)。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1 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58703 林先生。

 

十四、備註:正取 1 名,得備取2名,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